close
以前就想過這問題,到底怎樣的狀況下這個人可以稱為朋友?
相對的,我又哪點可以稱為人家的朋友?
只是見過面、說過話、留有電話號碼、甚至在網路空間裡聊得來?
撇開網路這個區塊不說,總覺得朋友這詞來得太容易
太不被珍惜,甚至被濫用。很多時候我都想改成"認識的"就好。
當然,這只是我的想法,事情也不會那麼嚴重,但我又很有感想,
然後又帶著嚴肅的心情想了以下幾點,或許我又在庸人自擾的時候
可以憑藉著這幾點來"自我評量"一下
1 逢年過節,甚至婚喪喜慶,是不是你會聯絡通知的人? 也或者對方會不會通知你?
2 你知道他家在哪? 你住哪對方知道嗎?
3 你覺得請對方吃飯或喝飲料是很開心,很甘願的。
4 要搬家的時候,會不會幫忙?
5 如果從事的是業務相關的工作,在能力所及是不是願意捧場?不會五四三?
6 如果有好處,是不是你會分享的人?
7 大部分時間是叫你買好一點的,還是把錢留著。
8 經常的給你鼓勵跟正面語言,還是唱衰?
9 敢冒著生命危險提出建言?
10對方有需要時,是真心的想幫忙,並付出行動。
大概能想到的就這樣,我自己也不見得都符合,所以照個標準來說真正能稱為朋友的
應該是少數,甚至,我對於別人而言,也不夠資格稱為朋友。
全站熱搜
留言列表